邓 宛舜
简历
邓宛舜律师的执业活动集中在为金融服务业的客户解决国内和国际商业争议以及处理监管事宜。在《亚太法律500强》的评选中,邓律师荣获金融服务/监管领域的一流律师称号。邓律师曾在香港律政司担任政府高级法律顾问,现为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成员。邓律师还是香港董事学会理事,现任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小组成员。此外,邓律师还在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多个下属委员会中任职,并系中国委托公证人。
执业重点
邓律师的执业重点是公司和交易纠纷、商业犯罪、监管调查及中国相关争议的解决。邓律师在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金管局)的调查中协助客户,并就合规事宜、香港证监会的执法和纪律处分行动提供咨询。邓律师还协助处理无力偿债和破产事宜。而且,她的经验还包括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仲裁案件中代表客户。
代表性案例
- 作为领衔合伙人,在香港金管局和香港证监会就雷曼兄弟迷你债券及相关投资产品的调查中代表多家银行行事,包括就客户的权利主张、立法会查询以合规/监管审查提供咨询意见。
- 在一项涉及公司欺诈、董事权限和知情受领问题的银行业争议中向香港的一家知名银行提供咨询。
- 作为领衔合伙人,在一家跨国集团起诉其原执行董事挪用公司资产和违反信托义务的诉讼中(包括在香港进行的玛瑞瓦禁令(即资产冻结强制令)程序以及在新加坡同时进行的程序中)为该集团赢得胜诉结果。
- 在10多个管辖区域的证监会调查中为一家大型跨国集团提供咨询,包括就当地的限制、调查方式、风险管理、人权、雇用事宜、信息出口等提供咨询。
- 就海域集团各公司进行的涉及香港和中国大陆方面范围广泛的法律和监管事宜的临时清盘的各个方面向该集团的临时清算人提供咨询,包括中国大陆的资产追踪、在中国大陆法院进行的诉讼、中国大陆的禁制令以及中国大陆的新破产程序。
- 在香港证监会就各种合规问题(如资金来源、客户证券与资金的处理、内部控制、利益披露等)进行的大规模调查中(包括与香港证监会中介机构监察与执法处的谈判),代表一家上市集团中的香港证监会发照公司、责任高管与董事。
职业组织与会员资格
- 香港律师会 – 会员
- 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有限公司 – 会员
- 香港董事学会 – 理事
语言能力
- 中文
- 英语
执业资格
- Australia
- 英格兰和威尔士
- 香港
教育背景
- College of Law at Guildford (S.F.E.)
-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 (法学学士 PRC Law)
- 香港大学 (法学硕士 Corporate & Financial Law)
- 诺丁汉大学 (法学学士, Honors)
语言
- 广东话
- 普通话
-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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