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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贝克·麦坚时”)担任上海重塑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塑能源”)全球发售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独家保荐人、联席整体协调人及承销商的香港法律顾问。该公司的H股(股票代码:2570)于今日起开始交易。

重塑能源是领先的氢能科技企业,具备覆盖整个氢能产业链的全流程服务能力。公司专注于氢燃料电池系统、氢能装备及相关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并提供氢燃料电池工程开发服务。此外,公司在上游制氢装备领域进行了重要战略布局,具备质子交换膜(PEM)和碱性(ALK)电解产品的自主研发能力,其核心技术指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本次交易由贝克·麦坚时及其中国联营伙伴—奋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联合完成。交易团队由贝克·麦坚时中国资本市场业务部联席主席王航(Wang Hang)律师和奋迅律师事务所国际资本市场部合伙人韩冰(Han Bing)律师共同领导,其他团队成员包括贝克·麦坚时资本市场部资深律师陈思(Daisy Chen)、奋迅国际资本市场部高级顾问王亚蔚(Rachel Wang)律师,以及曹苒(Charlotte Cao)律师、虞刘洋(Yu Liuyang)律师、高昕(Gao Xin)律师和闵盈颖(Crystal Min)律师。

在评价此次交易时,王航律师表示:“我们很高兴能够协助独家保荐人和承销商完成这一项重要交易,为重塑能源提供支持其发展战略的资金。此次交易充分体现了我们在股权资本市场交易中的优势和成功经验。随着香港资本市场活动的日益活跃,我们期待继续发挥我们在本地和国际资本市场的强大实力,为客户未来的交易和融资需求提供全面支持。”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在此次交易中担任独家保荐人、联席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招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及法国巴黎证券(亚洲)有限公司在此次交易中担任联席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贝克·麦坚时是处理复杂交易的领先律师事务所之一,为世界知名金融机构与跨国公司参与的交易提供战略建议。贝克·麦坚时经常协助目标公司、要约人、献售股东及财务顾问收购和处分在各大金融中心证交所上市的公司,同时也为发行人在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拟议上市和融资活动提供法律服务。由于我们的很多律师与香港等主要市场的监管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工作关系,贝克·麦坚时能够引导客户顺利完成整个交易流程,包括针对可能影响跨境交易价值与可行性的监管动态以及各类合规问题提供宝贵见解。团队还协助上市公司进行股权重组、以股票作为对价、处理大宗交易等。此外,团队还拥有协助客户在不同机制(包括“沪伦通”和“中瑞通”)下进行跨境融资的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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